- 主題: 香港無良老闆
- 內容:上月底的《城市論壇》節目上,不甘心時薪僅得20元的單親媽媽劉玉珍,一句「只想我和仔女可以生活落去」,觸動不少打工仔,可惜打動不到僱主。自她站在台前爭取合理工資後,僱主再未有找她上班。連僅有的兼職工作也可能丟了,但劉玉珍沒有後悔發言。詳情請看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415/4/hixh.html
據知,劉女士運動場小食亭任兼職,請各位刮料她在那裡的運動場任職,然後發起抵制行動。
- 作者: mrleung1975
- 發表日期: 2010-04-16
- 發表時間: 1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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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現行房署政策,所有房署外判保安及清潔員工的工資均不得低於市場平均工資,這是房署外判合約上的條款之一。其實康文署可以參考房署做法,康文署在出租運動場小食亭的同時,應在租約上加入員工最低工資條款,以杜絕不合理剝削行為。請版主代為反映。不過據我所知,康文署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政府部門,要佢改都好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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